一 违反法律法规
- 1.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 1.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 1.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 1.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 1.5 侮辱、滥用英烈形象,否定英烈事迹,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 1.6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 1.7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 1.8 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 1.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 1.10 泄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姓名权或其他权益
- 1.10.1 捏造事实或身份,诽谤他人,产生恶劣影响
- 1.11 捏造、攻击、嘲讽、戏谑、传播历任及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相关敏感信息
- 1.12 出租、出售、求购、传播翻墙相关软件或信息
- 1.13 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 1.14 发布上级监管部门禁止的危害平台安全的信息
二 违反行规
- 2.1 发布出租或求租 许可证、充值币、解封、直播账号等信息
- 2.2 发布征集或者提供代办、代充值、代刷、代签到等作弊信息
- 2.3 盗用直播账号或直播平台、破解漏洞名义从事活动
- 2.4 其他通过网艺圈组织、参与、宣扬的违反行规的行为
三 虚假交易类
- 3.1 用户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包括但不限于粉丝、销量、点击量、下载量、阅读量或评价、点赞等行为
四 不友善的行为
- 4.1 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 4.2 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 4.3 嘲讷: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文字或图像,戏谑调侃他人,令人产生不适
- 4.4 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 4.4.1 无根据地臆测他人的发言或行事动机,恶意引战
- 4.5 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 4.6 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攻击他人或实体
- 4.7 歧视: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疾病、专业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 4.8 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 4.9 欺诈:通过编造身份或事实,谋取利益、引发混乱或哗众取宠
五 发布垃圾信息、广告信息
- 5.1 多次发布非网艺圈官方允许的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
- 5.2 购买或出售账号之间虚假的互动,发布干扰社区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 5.3 使用严重影响用户体验的违规手段进行恶意营销
- 5.4 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 5.5 恶意注册使用网艺圈账号或恶意绕过网艺圈规则进行批量下载、获益、经营、进行线下买卖等行为
- 5.6 利用其他平台搜索收录规则,恶意发布垃圾广告信息
- 5.7 发布与直播行业无关的垃圾话题
六 发布色情低俗信息
- 6.1 发布、索取、传播漏点图、性行为、性交易等相关色情图文、视频、网址等信息
- 6.2 发布约炮或相关性暗示等违规交友内容
- 6.2.1 非匿名状态下表达交友、恋爱等需求或倾向,但无明确要求和足够信息,视作性暗示处理
- 6.2.2 描述约炮、性虐待、性交易等经历或经验,视作性暗示处理
- 6.3 发布细致描绘性行为或露骨自拍的内容
- 6.4 发布血腥、恶俗、恐怖、自残等令人感到不适的低俗内容
- 6.5 在匿名模式下交友,索取或暴露联系方式
- 6.5.1 在匿名下交友,但采取捞人等方式规避匿名留联系方式
七 用户恶意行为
- 7.1 恶意举报他人或发布不实的内容或信息的行为
- 7.2 涉嫌教唆或鼓动他人,在QQ、微信等社交群内,发布恶意或恐吓他人的行为
- 7.3 重复发布无意义信息或虚假、谣言等不实、诱导性信息
- 7.4 试发布含有潜在危险信息的内容
- 7.5 恶意对抗网艺圈规则,恶意攻击他人,引发对战,传播血腥暴力惊悚的游戏、图片、视频等引人不适的内容
八 其他被禁止的行为
- 8.1 注册时上传虚假认证信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 8.2 挑衅、侮辱谩骂平台客服或其他管理员,干扰平台管理工作
九 违规行为与处罚
- 9.1 用户的帐号信息含有以上所述禁止发布的信息的,网艺圈有权对帐号信息及帐号权限采取处置措施,包括清空帐号信息、限制或永久封禁帐号部分或全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发布、评论、提现)、扣除用户的不正当收益等。
- 9.2 用户违规行为恶劣,多次或大量违规拒不整改、多条并犯,对网艺圈造成恶劣影响的, 网艺圈将暂时或永久关闭帐号等从重或加重处理措施。
- 9.3 经新闻媒体曝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经网艺圈巡查发现用户帐号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网艺圈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网艺圈声誉受损、大量用户投诉、危及交易安全或网艺圈安全),网艺圈有权视用户违规严重程度采取冻结用户在网艺圈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清空帐号信息、清空帐号发布的内容、限制或永久封禁帐号功能等管理措施。
- 9.4 因用户行为引发其他用户或第三方起诉或仲裁的,若用户提供的联系方失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继续违规,对网艺圈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网艺圈有权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用户帐号采取限制部分或全部帐号功能、延长帐号收益结算周期、冻结帐号在网艺圈的全部款项等管理措施。
- 用户自行妥善处理,网艺圈获得第三方就与用户的争议或纠纷已消除或已解决的反馈并核实无误后,可解除部分或全部管理措施。
- 9.5 用户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规避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网艺圈有权限制其帐号使用权限,并封禁帐号部分或部功能。
- 9.6 企业认证类用户帐号,未能在认证有效期结束前更新企业认证信息或重新审核认证失败的, 网艺圈有权取消帐号认证,并根据帐号状态限制帐号使用相应功能。
- 9.7 用户或其关联帐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 网艺圈规定的,网艺圈有权对用户及其关联帐号采取限制措施。
- 9.7.1用户关联帐号指与违规用户存在关联关系的账号,例如:违规帐号同一身份主体所注册的帐号、与违规帐号存在绑定关系的帐号、网艺圈风险排查认定与违规帐号相关联的帐号等。
- 9.7.2违规帐号同一身份主体所注册的帐号,指与违规帐号所属用户具有相同或部分相同身份认证材料的帐号。
- 9.7.3 网艺圈风险排查认定与违规帐号相关联的帐号,指网艺圈通过大数据风控、综合风险研判等认定的与违规帐号相关联的帐号,包括使用相同的注册信息、相同的收支信息等。
- 9.8 如与用户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其他用户帐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网艺圈规则规定的,网艺圈视违规的严重程度,有权对用户帐号做出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清空帐号信息及所发布的全部内容; 限制或永久封禁帐号功能; 扣除帐号收益; 延长帐号收益提取、结算周期; 冻结帐号在网艺圈的全部款项。
十 客户服务
- 如果用户对网艺圈采取的账号限制措施有异议或在使用账号过程中有其他问题的,均可在平台里联系在线客服,网艺圈会给予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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